- 关于取消部分单位专利预审备案主体资格的公告
- 发布时间: 2024-11-19
各有关单位:
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《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知办发办字〔2023〕25号)的有关要求,结合《海宁(纺织服装与家居)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备案主体、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,我中心对全市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的备案主体进行核查。经核查,海宁耀辰服饰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的经营状态为“注销”,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预审备案主体的相关要求,即日起取消上述11家单位的专利预审备案主体资格。具体名单详见下列表格。

特此公告。
海宁(纺织服装与家居)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
2024年11月19日